序 号 |
事项名称 |
权力类别 |
处理 |
备注 |
一、县发展改革局(共调整1项)。其中,更名1项(行政许可1项)。 |
||||
1 |
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
行政许可 |
更名 |
更名为“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
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共调整6项)。其中,取消3项(行政处罚1项、行政监督2项)、新增1项(行政确认1项),更名2项(行政处罚1项、行政监督1项)。 |
||||
1 |
对水泥生产企业和使用单位未及时、足额缴纳或者拒绝缴纳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取消 |
|
2 |
公共机构用能产品和设备采购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
行政监督 |
取消 |
|
3 |
建筑节能标准和淘汰目录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
行政监督 |
取消 |
|
4 |
对自愿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单位进行认定 |
行政确认 |
新增 |
|
5 |
新建、扩建实心粘土砖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更名 |
更名为“在粉煤灰、煤矸石、赤泥等堆存量大的地区新建、扩建实心粘土砖厂的企业的处罚” |
6 |
禁止伪造、冒用能源效率标识或者利用能源效率标识进行虚假宣传情况的监督检查 |
行政监督 |
更名 |
更名为“对生产者和进口商应当标注统一的能源效率标识的监督检查,禁止伪造、冒用能源效率标识或者利用能源效率标识进行虚假宣传情况的监督检查” |
三、县科技局(共调整3项)。其中,取消3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其他行政权力〔审核转报〕1项)。 |
||||
1 |
设立科技开发贷款专项 |
其他行政权力 |
取消 |
|
2 |
广饶县重大自主创新专项 |
其他行政权力 |
取消 |
|
3 |
东营市科技成果鉴定的审核转报 |
其他行政权力 |
取消 |
|
四、县公安局(共调整5项)。其中,取消2项(行政许可2项),新增2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权力类别调整1项(1项行政监督调整为其他行政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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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审核 |
行政许可 |
取消 |
|
2 |
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
行政许可 |
取消 |
|
3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新增 |
|
4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新增 |
|
5 |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
行政监督 |
权力类别调整 |
由行政监督调整为其他行政权力 |
五、县民政局(共调整8项)。其中,取消1项(行政确认1项),新增4项(行政许可2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更名3项(行政给付3项)。 |
||||
1 |
社会福利企业资格认定 |
行政确认 |
取消 |
|
2 |
基金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章程核准 |
行政许可 |
新增 |
|
3 |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 |
行政许可 |
新增 |
|
4 |
基金会的年度检查 |
其他行政权力 |
新增 |
|
5 |
慈善组织认定 |
其他行政权力 |
新增 |
|
6 |
农村五保供养给付 |
行政给付 |
更名 |
更名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给付” |
7 |
残疾人护理补贴给付 |
行政给付 |
更名 |
更名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给付” |
8 |
特困重度残疾人救助给付 |
行政给付 |
更名 |
更名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给付” |
六、县财政局(共调整5项)。其中,取消5项(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1项、行政监督1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 |
||||
1 |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核发 |
行政许可 |
取消 |
|
2 |
对持证人员以欺骗、贿赂、舞弊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取消 |
|
3 |
会计从业资格的监督检查 |
行政监督 |
取消 |
|
4 |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
其他行政权力 |
取消 |
|
5 |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
其他行政权力 |
取消 |
|
七、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调整13项)。其中,取消10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确认4项、其他行政权力5项),合并2项(合并2项行政确认为1项),更名1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 |
||||
1 |
职业介绍补贴核发 |
行政给付 |
取消 |
|
2 |
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医疗待遇核准 |
行政确认 |
取消 |
|
3 |
居民普通门诊签约定点确定、签约及变更 |
行政确认 |
取消 |
|
4 |
参保人员意外伤害住院确认 |
行政确认 |
取消 |
|
5 |
定点职业培训机构确认 |
行政确认 |
取消 |
|
6 |
社会保险登记 |
其他行政权力 |
取消 |
|
7 |
城镇职工长期医疗护理建床管理 |
其他行政权力 |
取消 |
|
8 |
特殊药品使用核准 |
其他行政权力 |
取消 |
|
9 |
港澳台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 |
其他行政权力 |
取消 |
|
10 |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检 |
其他行政权力 |
取消 |
|
11 |
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资格鉴定 |
行政确认 |
合并 |
合并为“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鉴定” |
12 |
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资格鉴定 |
行政确认 |
||
13 |
省内异地就医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更名 |
更名为“异地就医备案” |
八、县国土资源局(共调整1项)。其中,更名1项(行政确认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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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土地权属登记 |
行政确认 |
更名 |
更名为“不动产登记” |
九、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共调整4项)。其中,取消4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监督1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 |
||||
1 |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 |
行政征收 |
取消 |
|
2 |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 |
行政确认 |
取消 |
|
3 |
房屋登记监督管理 |
行政监督 |
取消 |
|
4 |
房地产开发项目综合验收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取消 |
|
十、县交通运输局(共调整32项)。其中,取消15项(行政处罚13项、行政监督1项、其他行政权力〔审核转报〕1项),新增3项(行政处罚3项),合并5项(合并2项行政处罚为1项、合并3项其他行政权力为1项),更名7项(行政处罚7项),权力类别调整2项(由行政许可调整为其他行政权力1项、由行政监督调整为其他行政权力1项)。 |
||||
1 |
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擅自改装或者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货运车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取消 |
|
2 |
对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不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检测、未经检测出具检测结果或者不如实出具检测结果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取消 |
|
3 |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按照规定执行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维修作业的;伪造、转借、倒卖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只收费不维修或者虚列维修作业项目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和机动车维修标志牌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在经营场所公布收费项目、工时定额和工时单价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超出公布的结算工时定额、结算工时单价向托修方收费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按照规定建立维修档案和报送统计资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取消 |
|
4 |
对未经批准,超越经营范围经营船舶管理业;强行限制他人选择其他船舶管理经营人提供船舶管理服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取消 |
|
5 |
对不履行备案手续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取消 |
|
6 |
对从事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的企业未按要求配备满足下列数量要求的海务、机务专职管理人员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取消 |
|
7 |
对客运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客运车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取消 |
|
8 |
对客运经营者使用擅自改装或者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客运车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取消 |
|
9 |
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证件;未在经营场所公示其经营类别、培训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教练员、教学场地等情况;未按照要求聘用教学人员;未按规定建立学员档案、教学车辆档案;未按规定报送《培训记录》和有关统计资料;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及设施、设备从事教学活动;存在索取、收受学员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等不良行为;未定期公布教练员教学质量排行情况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取消 |
|
10 |
对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未按照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进行教学;填写《教学日志》、《培训记录》弄虚作假;教学过程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存在索取、收受学员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等不良行为;未按照规定参加驾驶新知识、新技能再教育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取消 |
|
11 |
对没有建立货运车辆技术档案的;没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货运车辆上安装行驶记录仪的;大型物件运输车辆不按规定悬挂、标明运输标志的发生公共突发性事件,不接受当地政府统一调度安排的;因配载造成超限、超载的;运输没有限运证明物资的未查验禁运、限运物资证明,配载禁运、限运物资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取消 |
|
12 |
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取消 |
|
13 |
对违反《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取消 |
|
14 |
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农村公路)的监督检查 |
行政监督 |
取消 |
|
15 |
二、三、四类大型物件经营许可审核转报 |
其他行政权力 |
取消 |
|
16 |
违反《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新增 |
|
17 |
违反《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新增 |
|
18 |
对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新增 |
|
19 |
对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合并 |
合并为“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许可证件的处罚” |
20 |
对客运经营者、客运站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
21 |
客(货)运车辆审验 |
其他行政权力 |
合并 |
合并为“客(货)运车辆审验” |
22 |
道路运输证年审 |
其他行政权力 |
||
23 |
营运车辆二级维护备案、技术等级评定等级 |
其他行政权力 |
||
24 |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在人员密集区域内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的;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未建立机动车检测档案、未如实出具或者不出具全省统一式样的车辆检测报告的;汽车租赁经营者将车辆租赁给不具备与租赁车辆相适应的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或者向承租人提供驾驶劳务的;搬运装卸、货运代理、货运配载、运输信息服务、仓储理货经营者不按规定备案的;客运班车、包车、旅游客车、出租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未按规定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车载终端的;道路客运车辆未按规定随车配备两名以上驾驶员的,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者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更名 |
更名为“违反《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处罚” |
25 |
对出租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携带从业资格证,未办理注册手续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更名 |
更名为“对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四十条规定的处罚” |
26 |
对出租汽车经营者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聘用未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不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继续教育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更名 |
更名为“对违反《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处罚” |
27 |
对委托未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危险货物水路运输许可的企业承运危险化学品;通过内河封闭水域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通过内河运输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剧毒化学品以及其他危险化学品;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化学品,或者将危险化学品谎报或者匿报为普通货物托运、在邮件、快件内夹带危险化学品,或者将危险化学品谎报为普通物品交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收寄危险化学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更名 |
更名为“对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七条规定的处罚” |
28 |
建设单位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更名 |
更名为“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的处罚” |
29 |
工程监理单位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工程监理单位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更名 |
更名为“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处罚” |
30 |
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更名 |
更名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处罚” |
31 |
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行政许可 |
权力类别调整 |
由行政许可调整为其他行政权力 |
32 |
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工程设计文件审批 |
行政监督 |
权力类别调整 |
由行政监督调整为其他行政权力 |
十一、县水利局(共调整13项)。其中,取消11项(行政处罚8项、行政强制3项),更名2项(行政处罚2项)。 |
||||
1 |
对建设项目的节水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擅自投入使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取消 |
|
2 |
违反建设项目中水设施和节水设施建设管理使用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取消 |
|
3 |
对在地下水禁止开采区内新建、改建或者扩建地下水取水工程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取消 |
|
4 |
对为未取得取水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开凿取水井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取消 |
|
5 |
对复制、涂改买卖、出租或者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取水许可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取消 |
|
6 |
对未依照规定取水的,未在规定期限内装置计量设施的,拒绝提供取水量测定数据等有关资料或者提供假资料的,拒不执行水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取水量核减或者限制决定的,将依照取水许可证取得的水非法转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取消 |
|
7 |
擅自变更渣场地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取消 |
|
8 |
违反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取消 |
|
9 |
对耗水量高或节水措施不力的核减取水量直至停止取水 |
行政强制 |
取消 |
|
10 |
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修建水库的行政强制 |
行政强制 |
取消 |
|
11 |
对在地下水禁止开采区内新建、改建或者扩建地下水取水工程的行政强制 |
行政强制 |
取消 |
|
12 |
对在洪泛区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未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更名 |
更名为“对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未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或者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未经审查批准开工建设的处罚” |
13 |
对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采砂的,在禁采区、禁采期内采砂的,未按照河道采砂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作业方式采砂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更名 |
更名为“未经批准擅自在河道、湖泊、水库、人工水道、蓄滞洪区等管理范围内采砂、取土、淘金或者未按照批准的范围和方式作业的处罚” |
十二、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共调整5项)。其中,取消4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更名1项(行政许可1项)。 |
||||
1 |
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审查 |
行政确认 |
取消 |
|
2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年度核验 |
其他行政权力 |
取消 |
|
3 |
印刷经营(复印、打印)活动单位年度核验 |
其他行政权力 |
取消 |
|
4 |
文物商店年度核验 |
其他行政权力 |
取消 |
|
5 |
设立文艺表演团体审批 |
行政许可 |
更名 |
更名为“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许可” |
十三、县卫生计生局(共调整3项)。其中,取消2项(行政给付1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更名1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 |
||||
1 |
对农村放弃二孩生育指标终生只要一个女孩夫妻的奖励 |
行政给付 |
取消 |
|
2 |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资金管理 |
其他行政权力 |
取消 |
|
3 |
建设项目卫生审查 |
其他行政权力 |
更名 |
更名为“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审查” |
十四、县环保局(共调整11项)。其中,取消11项(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3项、行政征收6项、行政监督1项)。 |
||||
1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
行政许可 |
取消 |
|
2 |
对试生产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取消 |
|
3 |
对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超过3个月,建设单位未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取消 |
|
4 |
对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取消 |
|
5 |
污水排污费征收 |
行政征收 |
取消 |
|
6 |
废水超标准排污费征收 |
行政征收 |
取消 |
|
7 |
废气排污费征收 |
行政征收 |
取消 |
|
8 |
固体废物排污费征收 |
行政征收 |
取消 |
|
9 |
危险废物排污费征收 |
行政征收 |
取消 |
|
10 |
噪声超标排污费征收 |
行政征收 |
取消 |
|
11 |
建设项目试生产环境监管 |
行政监督 |
取消 |
|
十五、县安监局(共调整4项)。其中,新增2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子项取消1项(行政处罚1项),权力类别调整1项(由行政监督调整为其他行政权力1项)。 |
||||
1 |
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证明核发 |
其他行政权力 |
新增 |
|
2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新增 |
|
3 |
对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违法行为的处罚(含子项5项) |
行政处罚 |
子项取消 |
取消子项“对未按照规定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处罚”;所含子项由5个调整为4个。 |
4 |
工业生产建设项目(重点监管)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 |
行政监督 |
权力类别调整 |
由行政监督调整为其他行政权力 |
十六、县市场监管局(共调整4项)。其中,取消3项(行政处罚2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更名1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 |
||||
1 |
对经营假、劣种子的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取消 |
|
2 |
对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擅自经营农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取消 |
|
3 |
合同争议行政调解 |
其他行政权力 |
取消 |
|
4 |
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 |
其他行政权力 |
更名 |
更名为“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初审、推荐” |
十七、县城管执法局(共调整19项)。其中,取消9项(行政处罚4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监督1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新增1项(行政确认1项)、拆分1项(拆分1项行政处罚为2项)、更名4项(行政处罚3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修改法定依据4项(行政许可2项、行政处罚2项)。 |
||||
1 |
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违章搭建建筑物和构筑物、私开门窗等违反规划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取消 |
|
2 |
排水户未将污水排入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取消 |
|
3 |
未取得城市排水许可证书,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超过城市排水许可证书有效期限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违反城市排水许可证书规定的内容,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剧毒物质、易燃易爆物质和有害气体等;堵塞城市排水管网或者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内倾倒垃圾、渣土、施工泥浆等易堵塞物;擅自占压、拆卸、移动和穿凿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其他损害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正常运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取消 |
|
4 |
施工工地周边设置围挡高度低于1.8米,高空抛撒建筑垃圾;对土堆、散料应当未采取遮盖或者洒水措施;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装卸车凌空抛撒,车辆沾带泥土驶出施工工地;混凝土浇注量在一百立方米以上的施工工地,未使用预搅拌混凝土,采用现场搅拌的,未采取防止扬尘污染措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取消 |
|
5 |
燃气安全管理人员考核 |
行政确认 |
取消 |
|
6 |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监督管理 |
行政监督 |
取消 |
|
7 |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初审 |
其他行政权力 |
取消 |
|
8 |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登记 |
其他行政权力 |
取消 |
|
9 |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审核转报 |
其他行政权力 |
取消 |
|
10 |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审核 |
行政确认 |
新增 |
|
11 |
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拆分 |
拆分为2项: “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行政处罚”和“在人口集中地区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或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行政处罚” |
12 |
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在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更名 |
更名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等物料,未采取防燃措施的处罚” |
13 |
未采取密闭措施或者其他防护措施,运输、装卸或者贮存能够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或者粉尘物质;城市饮食服务业的经营者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致使排放的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更名 |
更名为“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行政处罚” |
14 |
在城市市区内露天烧烤食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更名 |
更名为“在禁止区域内露天烧烤、骑墙(窗)烧烤或者为露天烧烤、骑墙(窗)烧烤提供场地,或者在其他区域内烧烤未按照规定使用无烟炉具的行政处罚” |
15 |
燃气经营许可证年检审核转报 |
其他行政权力 |
更名 |
更名为“燃气经营许可证年检” |
16 |
城市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审核 |
行政许可 |
修改法定依据 |
|
17 |
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行政许可 |
修改法定依据 |
|
18 |
损坏树木花草,擅自修剪树木或因擅自修剪造成树木死亡,擅自砍伐树木,砍伐、擅自移植古树名木或者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死亡,损坏绿化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修改法定依据 |
|
19 |
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修改法定依据 |
|
十八、县质监局(共调整1项)。其中,取消1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 |
||||
1 |
企业产品执行标准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取消 |
|
十九、县商务局(共调整2项)。其中,取消2项(行政许可1项、其他行政权力〔审核转报〕1项)。 |
||||
1 |
总投资5000万美元以上及限制类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注销转报(含子项3项) |
其他行政权力(审核转报) |
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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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权限内总投资3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审批 |
行政许可 |
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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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县林业局(共调整2项)。其中,取消2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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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森林、林木、林地权属登记 |
行政确认 |
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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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年检 |
其他行政权力 |
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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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县海洋与渔业局(共调整1项)。其中,权力类别调整1项(由行政监督调整为其他行政权力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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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核 |
行政监督 |
权力类别调整 |
由行政监督调整为其他行政权力 |
二十二、县畜牧局(共调整2项)。其中,取消2项(行政许可1项、其他行政权力〔审核转报〕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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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立审查 |
行政许可 |
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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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生猪定点屠宰许可审核转报 |
其他行政权力(审核转报) |
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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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县金融办(共调整5项)。其中,新增1项(行政许可1项),合并2项(合并2项其他行政权力为1项)、更名2项(行政监督1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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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试点认定 |
行政许可 |
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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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变更初审 |
其他行政权力 |
合并 |
合并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及变更事项审核转报” |
3 |
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设立与变更的初审 |
其他行政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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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民间融资机构监管 |
行政监督 |
更名 |
更名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 |
5 |
民间融资机构设立审核转报 |
其他行政权力 |
更名 |
更名为“民间融资机构业务许可及变更事项辅导” |
二十四、县孙子文化旅游区管委会(共调整1项)。其中,取消1项(行政处罚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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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对在孙武湖内私自炸鱼、毒鱼、电鱼、哄抢鱼和在放水洞、溢洪道、闸涵工程前后游泳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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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县史志办(共调整1项)。其中,取消1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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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志书、年鉴及其他相关地情文献出版物的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更名 |
更名为“志书终审备案、年鉴及其他相关地情文献出版物的备案” |
二十六、县残联(共调整2项)。其中,调整权力类别并更名2项(2项其他行政权力〔审核转报〕调整为其他行政权力并更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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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二代残疾人证初审 |
其他行政权力 |
调整权力 类别并更名 |
由其他行政权力〔审核转报〕调整为其他行政权力,并更名为“残疾人证办理” |
2 |
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初审 |
其他行政权力 |
调整权力 类别并更名 |
由其他行政权力〔审核转报〕调整为其他行政权力,并更名为“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 |
二十七、县物价办(共调整5项)。其中,取消5项(行政处罚2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给付1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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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对未按规定申领服务价格登记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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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对未按规定期限和数额缴纳价格调节基金、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获准减免、免缴或缓缴价格调节金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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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价格调节基金征收 |
行政征收 |
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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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价格调节基金补贴 |
行政给付 |
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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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服务价格登记证办理 |
其他行政权力 |
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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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县委宣传部(共调整1项)。其中,取消1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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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饶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 |
其他行政权力 |
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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