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广饶县县级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01日 点击数:2345 来源: 打印本页

    2015年3月30日,广饶县政府印发《关于公布广饶县县级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广政字〔2015〕26号),对外公布县级行政权力清单。县级行政权力清单涉及44个部门、单位,共保留行政权力事项4194项,其中行政审批153项、行政处罚2869项、行政强制198项、行政征收28项、行政给付50项、行政裁决9项、行政确认73项、行政奖励41项、行政监督397项、其他行政权力371项、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共有权力事项5项。按照规定,县级行政权力清单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县编办网站进行了公布,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县级行政权力清单公布后,广饶县将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实效。一是强化县级行政权力清单刚性约束力。各部门单位严格按照县级行政权力清单行使权力,对保留的权力事项进一步优化运行流程,简化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规范自由裁量权。二是对行政权力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颁布、修订、废止以及部门职责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完善。三是强化用权监督。县编办、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建立督查监管机制,对行政权力运行情况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切实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

  关于公布广饶县县级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广政字〔2015〕26号).pdf:http://www.guangrao.gov.cn/sub/detail.aspx?id=106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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