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县编办印发了《关于做好县事业单位2018年度业务工作目标任务报送工作的通知》,对事业单位2018年度业务工作目标任务报送工作进行了安排。纳入县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县直事业单位(不含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将对本单位年度业务工作目标任务进行梳理,逐项明确主要内容、完成时限及考核评价标准等。业务工作目标任务汇总后,将通过县编办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